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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12小时合法吗
亚马逊创始人、三届世界首富贝索斯的前管家本周在西雅图对他提起诉讼,称在他家工作时一天工作时间长达14个小时,而且受到各种“非人”待遇,因为无法上厕所甚至导致尿路感染。
她在起诉书中称,在贝索斯家中,她有时轮班时间长达14小时,没有休息时间,甚至也不能使用卫生间上厕所。
这些年,这类事件在公众视野不断上演,从印度女佣惨遭执政党官员虐待,到首富女佣遭受非人待遇,无一不在提醒着我们,作为非正规就业的家政工人没有享受到享有基本的劳动保障,也从未被纳入到《劳动法》的保障体系。
阿姨来了家政平台《2021年家政阿姨年鉴》数据显示,家政工作强度普遍较高。能够像白领一样双休的阿姨只有2.6%,还有17.9%的阿姨全月无休;能够正常履行8小时工作制的阿姨仅占17.5%,日工作时长超过12小时的阿姨高达51.3%。
大部分阿姨觉得休息时间少、身体疲倦,特别是月嫂,需要24小时待命,26天不休息,存在严重体力透支与情绪风险。
除此之外,数据还显示家政阿姨的健康饱受职业病困扰。阿姨们常年操劳在工作一线,特别是负责照顾宝宝的月嫂、育儿嫂,高负荷工作,作息不规律,日夜颠倒,一些阿姨患上职业病。
不少阿姨反映身体状况欠佳,受到疾病困扰。调查问卷数据显示,阿姨患颈椎病、肩周炎等疾病比例较高,分别是20.6%、16.1%。
现今,家政服务行业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家政服务市场需求越来越大的同时,家政工的权益也应当得到保障。
行业不断发展扩大,传统的家庭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这也迫切地要求该行业必须做出革新,切实保障家政工权益就是这一革新中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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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员工制
相比较于现行的家政行业雇佣制度,“员工制”对于家政工、家政公司以及雇主三者之间的利益风险等处理方式会好得多。
“员工制”,是指家政服务人员作为家政公司员工被派遣到雇主家中服务,公司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公司与家政服务人员是劳务关系,公司对家政服务人员和雇主负责。
一方面,“员工制”由于会对家政工严格培训再上岗,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素质,所以可以较大程度解决雇主担心的服务质量问题。
另一方面,家政工服务质量高,雇主满意了,对家政服务公司能起到提升口碑和提高知名度的作用。
“员工制”下,家政服务公司充当着后期维护者的角色,能够平衡家政工和雇主两者的权益,从而充分解决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的后顾之忧。
在“员工制”下,家政工可以通过公司单位职工待遇获得许多权益保障,如“五险一金”等,这对曾经是非正规就业,不纳入《劳动法》的保障体系的家政工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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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计划
除了社会公司可推行的“员工制”之外,国家对于家政工等灵活就业人员也应该提供相应的支持保障。
未来在国家层面也可以对家政行业出台详细的法律规定,用于明确民事雇佣合同的细节,比如对家政人员的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做出界定,这些举措将能够弥补家政服务人员权益保护的缺失;同时也可以支持家政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推行灵活就业支持保障计划。
灵活就业支持保障计划一方面可以助推家政工权益的保障,另一方面,对于社会对家政行业的看法观念也有极大的影响。
曾经作为非正规就业的家政工不仅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社会地位,体面尊严都会显得低人一等,极大地打击了从业人员的就业热情,再加上人们对该行业固有的传统观念等,家庭服务行业的发展被严重制约着,高端人才难招,现有人员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相关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无疑是家政工可以直起腰板,安心踏实地做事的坚强后盾。
随着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从业人员越来越年轻化、高学历化,行业也需要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
无论是“员工制”,还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支持保障计划,都是为了能够切实保障家政工的权益,使他们提升职业身份认同感和职业归属感,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素质水平,从而推动行业的发展变革。
关于如何保障家政员的权益,屏幕前的你有哪些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
:Dasiy校审:August
保安上班12小时违反劳动法吗
合法还是不合法,这件事我们还得要从源头讨论:到底是要依法,还是要依国情?这两点区别,我认为非常重要。
在讨论保安上十二个小时班是否合法之前,我想先讲两件事:
第一件事:
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为意大利几家外卖公司工作的六万多名外卖员一直没有签署固定报酬的非永久合同。
这其中就包括外卖公司平台没有为这六万多名外卖骑手支付社保和保险金。
而意大利就以外卖平台违反劳动安全规定为由,罚款外卖平台7.33亿欧元,折合人民币50多亿元。
50多亿元的处罚力度,这么一对比,高下立见。
而起因,只是因为外卖平台没有支付外卖骑手社保和保险金以及合同问题。而这个问题,我们的外卖骑手应该能够懂其中的差别。
第二件事:
3月16号,根据纽约时报报道,网约车公司优步宣布,将把在英国的网约车司机重新划分为能享受最低工资、带薪假期、和退休金计划的劳工,该决定自本周三起生效。
而优步之所以愿意做出如此大的妥协和牺牲,不是优步良心发现了。而是在上个月,英国最高法院判决优步网约车司机有权获得更多保护。
尽管优步还未给这些网约车司机提供所谓“全职雇员”的待遇,网约车司机无法享受包括陪产假、产假、遣散费及其他福利。
但优步的这一举动,可以说给全球的网约车平台都上了一课。
现在我们再来看这个问题:保安上十二个小时班合法吗?
在《劳动法》里,对此有着明文规定:
《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要依法,那么保安上十二个小时的班还没有加班费,那么这就是违法的。
我知道,有很多很多人会说,我们情况特殊,我们还需要时间去发展。的确,这一观点我是同意的。
但我们也不要忘记,依法和依情,这背后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在刑法学中,这就相当于探讨要程序正义,还是要结果正义是一样的。
如果我们有法不依,而去说情况不同的话,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
不公正现象会进一步出现,且会有扩大的趋势。
看看今天的企业招聘条件,什么996、007,两班倒、三班倒而没有加班费的,太常见了。这是不合法的,但我们却可以用一句情况不同而搪塞过去。
那什么时候情况才会相同呢?这是一个玄学问题,几乎找不到标准的答案。而有法,却不依法;有程序正义,不去追求程序正义,反而跑去追求结果正义。
这不是荒唐吗?
罗sir在此想阐述的观点是:特殊情况必须要特殊对待,但我们也不要忘记,如果凡事都有例外和特殊情况的话,那么法,又会变成什么。
因此,我想表达的是,特殊情况的确应该特殊对待,但我们如何去定义这个特殊情况?如何去定义这个特殊的标准?
如果保安上十二个小时班是合法的话,那么企业、工厂工人、是不是也可以上十二个小时班而不拿加班费?996是不是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存在?
我们要小心,那些看上去貌似“通用”的道理,实际上是相当狭隘,相当空泛的。
如果不依法,不遵照程序正义,那么我们会变成什么样?我们的生活当中会充斥着什么?
这一点,光是想想都觉得浑身颤栗难安。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但我们的缺点就在于,凡是都喜欢模糊化,喜欢空泛化,这其实是相当不好的。
正如我之所以不太喜欢看《奇葩说》,其中一个很关键的原因就在于,很多辩题其实是没有什么可探讨的空间的,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有一个普世标准在那里的。
而我自己也不缺乏那么一个探讨的思路或者灵感。
我们在一些问题上,应该有清晰的边界,这个边界不应该被模糊、不应该被概念化。
END.
作者:罗sir,新青年的职场内参。点击【关注】,每天与你分享职场干货与个人成长心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