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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考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黑龙江异地高考报名政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黑龙江高考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10号)文件相关规定。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10号)有关要求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黑龙江异地高考报名政策解读
以下是2022黑龙江省异地高考新政策,及外来人员及随迁务工人员的有关政策。
为加强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规范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制定本规定。在黑龙江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教育部有关报名条件外,其户籍、学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在黑龙江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一)考生户籍属黑龙江省久居且考生出生前父母户籍落户黑龙江省(久居是指出生落户黑龙江省且户籍从未向外省迁移过);
(二)考生父或母属黑龙江省市(行署)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户籍随父或母落户黑龙江省的;
(三)市(行署)及以上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其子女随父或母落户黑龙江省的;
(四)考生父母一方为驻黑龙江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员),考生因父或母随军将户籍落户黑龙江省的;考生父母双方为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员),考生随父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考生户籍在黑龙江省,其父母一方为部队复员、转业军人且户籍落户黑龙江省的;
(五)考生因父或母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3-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本人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父或母及本人户籍在黑龙江省2年以上(含2年,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考生须具有黑龙江省2年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黑龙江省连续实际就读2年(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父母在黑龙江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六)考生因家庭变故(指父母离异、病故或意外死亡),本人随父或母落户黑龙江省的(父或母原户籍为黑龙江省),如因父母病故或意外死亡,考生随法定监护人落户黑龙江省的,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黑龙江省2年以上(含2年,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考生须具有黑龙江省2年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黑龙江省连续实际就读2年(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黑龙江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七)原户籍为外省的考生,考生父或母及本人落户黑龙江省的(第二条中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况除外),考生须具有黑龙江省高中3年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黑龙江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考生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必须一致);
(八)非黑龙江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黑龙江省高中3年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黑龙江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考生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必须一致),父母在黑龙江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